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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近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商务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数据跨境2.0版方案》)。现就《数据跨境2.0版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解读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任务安排,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我们坚持企业视角、问题导向、改革开路、前瞻引领、安全可控,在全面总结评估前期数据出境政策实施效果、深入调研了解企业亟需诉求基础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市商务局、市政务和数据局研究编制《数据跨境2.0版方案》,统筹运用政策、服务、技术等方式,研究谋划综合性改革思路举措,推动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从“以落实国家数据跨境流动基础制度创新实践 1.0版”向“以促进数据资源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通利用2.0 版”加快升级迭代,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筑基、蓄能、增势,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家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的展示窗口、全国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的创新实践高地、全球数据资源流通的重要枢纽。
二、重点内容
此次出台的《数据跨境2.0版方案》围绕持续优化数据跨境流动政策、应用、服务、技术、生态、监管等6个方面,重点提出24项创新政策举措。
一是营造高效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靶向瞄准企业实际需求,以务实、高效、管用的举措提升创新政策的企业到达率和获得感。实现负面清单政策“三域拓展、倍增扩面”,向新领域拓展,紧扣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再遴选若干重点领域,尽快编制发布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实现负面清单快速迭代。向市域拓展,先期选取我市自贸组团所在的7个区,面向自贸试验区外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使用需求迫切、清单场景匹配度高、合规能力强的企业,开展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一企一策”应用试点,探索将负面清单向自贸试验区外企业应用拓展,有序延展政策适用范围。向省域拓展,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涵盖领域,我市自贸试验区可参照使用。通过以上措施,形成负面清单务实、灵活、开放的应用机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辐射带动作用,实现负面清单“量的倍增”和“面的扩展”。建立我市重要数据识别认定便利化机制,搭建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告知便利化通道,促进一般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创新,为国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北京实践和样本。
二是加快推动数据跨境多主体高频流通应用。在促进企业内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传输、支撑全球化业务运营的基础上,强化数据跨主体流通利用,推动企业由数据“合规驱动” 向“要素价值驱动”转变。遴选10个典型行业领域编制出境数据跨主体高频流通标杆应用场景指引,面向药物研发、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物警戒、真实世界研究、远程会诊等生物医药领域场景,在医疗机构、跨国药企、研究机构等主体间畅通 “数据出境合规+行业业务合规”双协同便利化路径。面向航运贸易、人工智能、自动驾驶、跨国生产制造等更多具有跨组织、多部门数据协同需求的领域和场景,促进“政策靶向供给+可信技术驱动”双支撑规模化应用。面向全球研发合作、车联网技术应用、金融信贷业务等高需求复杂场景,分行业组织法律、技术、数据安全等领域专家与企业集中攻关,靶向形成“技术实现路径+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形成一批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解决全行业共性需求,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边际价值。
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级。以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 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畅通为企服务 “直通车”,助力企业数据合规出境由“能办”向“愿办、好办、易办、快办”转变。实施“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专项行动,深化数据出境“绿色通道”跨层级跨部门服务机制,上线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2.0版,全面实现数据出境业务“全程网办”。提升北京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效能,将市级网信部门审核查验等权限下放各服务中心站点,围绕企业政策咨询、业务场景分析、出境风险研判、安全合规指导、技术手段应用等全领域打通服务链条,面向企业形成零距离、一站式集成服务能力。对通过我市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开展评估备案的企业,在前期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基础上,实现合规服务与审核时长、评估备案申报材料页数、第三方服务费用总体再压减1/3。同时,出台区级企业合规激励与数据服务产业促进政策,朝阳区、大兴临空区对首次实现数据合规出境的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朝阳区对服务成效好的专业服务机构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服务效果好的基础设施运营服务单位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其他重点地区也正在研究制定资金支持引导政策。
四是强化可信流通技术赋能。以降低企业成本与合规风险、更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推进跨境数据安全治理模式从人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以我市成熟的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和规划建设的数据基础设施为依托,集约建设跨境可信数据空间,针对不同市场主体间数据跨境流通交易风险和特定业务需求,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可信流通技术推广应用,探索开展个人信息匿名化试点,推广跨境数据安全治理自动化处理工具,提升数据跨境流通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建设 “国际数据口岸”,在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域内系统布局高质量国际信息通信、国际数据中心等设施平台,发展国际数据产业,打造数据跨境示范区。
五是培育合规服务产业生态。引导规范第三方服务市场发展,构建数据跨境流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生态体系,驱动北京数据跨境合规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企业合规能力建设指引、热点问题解答、典型行业领域最佳实践案例集,助力企业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围绕数据跨境流动领域业务咨询、合规认证、安全治理、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北京国际
大数据交易所加强国际化业务,高标准建设运营北京国际数据跨境服务公司,组建北京数据跨境合规服务产业联盟,重点培育一批标杆服务机构,推动第三方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
六是优化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坚持底线思维,适应大范围、高速度、高通量数据流通发展新趋势,完善数据联管联控机制,提升全过程数据安全治理能力。建立数据出境合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合规能力较强、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轻量化监管。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闭环,实现既能“放得开”又能“管得住”。
三、特色亮点
相较于1.0阶段,2.0阶段更加注重系统性、体系化设计,进一步突出政策含金量和措施针对性:
一是在谋篇布局上实现“由点到面”。1.0阶段主要围绕落实国家数据出境监管政策,细化办事指引,靠前服务指导,助力企业开展合规工作。2.0阶段更加突出系统性、体系化设计,从政策供给、数据利用、企业服务、技术应用、产业促进、安全监管等多个维度,整体谋划设计,统筹提出一揽子创新举措,是首个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的综合性、体系化政策文件。
二是在政策创新上实现“由表到里”。1.0阶段主要围绕评估备案、绿色通道、负面清单等国家制度在北京率先落地进行实践探索。2.0阶段更加瞄准企业深层次多样化需求,重点围绕负面清单领域扩展、可信技术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出境数据跨主体高频流通利用、复杂业务场景合规出境等方面着力突破瓶颈,创新提出综合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政策清晰度和可预期性。
三是在企业体验上实现“由繁到简”。1.0阶段主要畅通了企业申报路径,明确了基本流程。针对办事流程、审批周期、材料数量、费用成本等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2.0阶段以实现 “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围绕“一上一下三压减”升级为企服务,即,将申报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全程网办”,将评估备案、绿色通道、负面清单审核权限全部下放至各服务中心站点,实施“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专项行动,打造企业直达快享“北京服务”品牌,进一步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四是在市场环境上实现“由散到统”。1.0阶段我市数据跨境合规服务市场初见雏形。2.0阶段统筹规范全市合规服务生态,从企业侧,编发合规指引、服务指南和系列案例集、普惠性工具集,助力企业提升合规能力;从政府侧,与国际商协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出台区级支持引导政策、拓宽北数所跨境业务、成立跨境服务公司、组建产业联盟,多措并举打造合规服务产业高地。
全文如下
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任务要求,迭代升级我市数据出境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务实、高效、管用,持续优化我市数据跨境流动政策体系、应用体系、服务体系、技术体系、生态体系、监管体系,推动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机制创新,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国家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的展示窗口、全国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的创新实践高地、全球数据资源流通的重要枢纽。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前瞻谋划,示范引领。锚定全球数字经济标杆
城市建设,坚持首善标准,敢于先行先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率先在全国形成更多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实践案例。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改革开路。聚焦企业数据出境共性需求、高频需求、紧迫需求,以改革思路、系统思维解决制约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的难点问题,提高企业获得感,助力首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科技支撑,集成创新。着眼满足数据高频高效跨主体流通需要,加快数据跨境可信技术运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技术应用与服务管理措施的集成创新,形成多样化、系统性解决方案,丰富数据出境合规模式供给,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安全可控。适应大范围、高速度、高通量数据流通发展新趋势,完善数据联管联控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健全常态化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效能,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高效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1.实现负面清单倍增扩面。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按照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评估完善首批汽车、医药、零售、民航、人工智能等5个领域负面清单基础上,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实际需求,遴选若干重要领域制定出台第二批负面清单。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正式发布的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涵盖领域,我市自贸试验区可参照使用,并按照《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探索建立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外适用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期选取朝阳、海淀、通州、顺义、昌平、大兴、亦庄等我市自贸试验区所在区,面向自贸试验区外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使用需求迫切、清单场景匹配度高、合规能力强的企业,开展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一企一策”应用试点,探索实现数据合规便利出境,有序延展负面清单适用范围,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辐射带动作用。
3.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数据识别认定机制。按照国家关于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数据识别指引和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指南,建立我市行业牵头、部门协同、企业全程参与的重要数据识别认定工作机制,搭建重要数据识别、备案、告知便利化渠道,提升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效率,促进一般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对于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的重要数据目录,市有关部门按照“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原则共享使用。
4.实施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根据国家关于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制度规范,出台配套实施指引,丰富数据出境合规路径。发挥北京数据跨境服务中心作用,支持跨国机构通过认证机制实现集团内个人信息跨境传输,推动“一次认证、多次使用”。加快认证制度推广应用,推动认证结果在数据出境信用风险评价等工作中采信。
5.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主动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创新,为国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北京实践和样本。在我国倡导并建立的数据跨境流动国际合作与对话机制中,积极推荐我市企业参与相关试点。支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业务。举办中关村论坛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发展论坛,打造数据跨境领域国际前沿交流平台、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成果展示平台、数据安全治理服务推介平台。
(二)加快推动数据跨境多主体高频流通应用
6.打造生物医药领域数据跨主体流通利用标杆。积极促进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研究机构等不同主体间数据跨境流通利用,面向药物研发、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药物警戒、真实世界研究、远程会诊等场景,畅通“数据出境合规+行业业务合规”双协同便利化路径,促进“政策靶向供给+可信技术驱动”双支撑规模化应用,加快形成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案例,构建与国际规范和安全标准相适应的医疗数据跨境流通机制,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全球研发创新能力。
7.促进更多领域数据跨主体流通利用。面向航运贸易物流通关数据协同、可转让单据电子化等场景,发挥区块链底层技术支撑作用,拓展深化航运贸易数字生态应用。面向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多模态数据应用的算力调用、数据整合、数据标注、模型调优等场景,推动形成行业跨境数据处理规范,助力企业融入全球技术创新网络。支持在跨境信贷、零售消费、文化旅游、跨国生产制造等行业领域开展跨主体数据跨境活动,支撑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全球化运营。
8.分领域靶向解决企业复杂业务场景数据出境需求。围绕全球研发合作跨境数据共享、车联网技术应用跨境数据交互、金融信贷业务跨境数据支撑等高需求复杂场景,网信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领域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坚持企业成本最小化、业务策略最优化,提出科学有效的技术实现路径与综合解决方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性案例,以点带面解决全行业共性需求。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级
9.深化数据出境“绿色通道”跨层级跨部门服务机制。将我市现行的数据出境“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与国家部委外商投资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绿色通道机制全面对接,提升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市网信、商务、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自贸组团深化联动机制,滚动摸排各类市场主体数据出境需求,深化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研发中心服务,畅通为企服务“直通车”。
10.实施“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专项行动。优化数据出境办理流程,联通市区两级线上服务平台,将全部申报材料改为线上受理,将市级网信部门审核查验等权限下放各服务中心站点。对通过我市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开展评估备案的企业,在前期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基础上,实现合规服务与审核时长、评估备案申报材料页数、第三方服务费用总体再压减1/3,助力企业从“能办”向“愿办、好办、易办、快办”加快转变。
11.提升北京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效能。深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运营模式,强化各服务中心自贸组团站点功能布局和能力建设,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合规路径规划、解决方案设计等零距离、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绿色通道”服务、负面清单应用等政务服务一体化,完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的服务体系。朝阳、海淀、大兴、亦庄等服务中心站点结合区域特色实施能力提升行动,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品牌。
12.上线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服务平台V2.0。在1.0版基础上,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集成智能化研判、自动化审核等平台服务功能,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安全评估申报、标准合同备案、负面清单申请信息联动、并联审核,提升平台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实现数据出境合规申报业务“全程网办”。
13.出台区级企业合规激励与数据服务产业促进政策。鼓励重点产业集聚、数据流动活跃度高的区率先出台一批合规激励与产业促进政策,对首次通过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备案、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方式实现数据合规出境的企业给予政府资金支持,对开展数据跨境合规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建设数据跨境基础设施的运营服务单位,按照服务成效给予政府资金引导,并在高新企业认定、中小企业资金争取、资质申请等方面给予政策辅导和支持。
14.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实施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合作伙伴计划,健全完善畅通、便捷、高效的常态化政企沟通互动机制。网信、发改、经信、商务、数据等市级部门及自贸组团强化对在华国际商协会、产业园区、企业的诉求汇集和响应反馈,优化升级服务管理措施。聚焦数据跨境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实践案例、热点问题,以企业视角广泛开展政策解读与案例解析,精准解决企业“看不懂”、“不会用”等问题。
(四)强化可信流通技术赋能
15.加快推进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针对不同市场主体间数据跨境流通交易风险和特定业务需求,利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可信流通技术,提升数据跨境流通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探索开展个人信息匿名化试点,研究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操作指南,指导个人信息匿名化技术在医疗、营销等典型场景优先落地。
16.推广跨境数据安全治理自动化处理工具。推进跨境数据安全治理模式从人力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升级,围绕数据资产盘点、数据分类分级、风险自评估分析、完备性核验、匿名化效果评估等方面,研制推出一批普惠性技术工具,助力各类市场主体提升跨境数据安全治理自动化水平。
17.前瞻布局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增值协作网络在数据跨境场景中的应用,构建数据跨境流动传输监测、存证备案、可信运营能力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间数据跨境流动提供技术支撑。依托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等共性平台能力,集约建设跨境可信数据空间,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根据数据分类分级结果按需接入和使用,促进数据价值开发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18.加快建设“国际数据口岸”。在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域内(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系统布局高质量国际信息通信、国际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积极发展跨境电商、软件出海、远程医疗、来数加工等国际数据产业,推动跨国科创合作与供应链协同发展。联动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立健全数据合规治理、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管理机制和标准规范,打造数据跨境示范区。
(五)培育合规服务产业生态
19.推动企业数据出境安全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发布北京市企业数据出境合规能力建设指引、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服务指南等指导文件,编制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系列典型案例集,推广一批数据出境安全治理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持续更新数据出境问答知识库,助力企业精准掌握政策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和辅导,积极引导企业提升数据出境合规意识、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数据出境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制度规范,落实数据跨境流动全流程安全主体责任。
20.引导规范第三方服务市场发展。围绕业务咨询、合规认证、安全治理、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重点培育一批深度把握跨境业务特征、精准对接行业需求的数据跨境服务标杆机构。鼓励通过资质认证、交流互鉴、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数据跨境第三方服务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
21.高标准建设运营北京数据跨境服务平台公司。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加强国际化业务,与境外数据交易机构开展对接合作,推进数据跨境流通应用在更多场景领域实现突破。坚持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双轮驱动,成立运营北京国际数据跨境服务有限公司,搭建技术创新联合体,强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构建数据跨境流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生态体系。
22.组建北京数据跨境合规服务产业联盟。集聚在数据跨境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数据交易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咨询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市场主体成立产业联盟,通过资源联动、联合研发、试点示范、能力共建等机制,开展标准制定、人才培养、公益培训、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工作,打造数据跨境信息交流平台,驱动北京数据跨境合规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优化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
23.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建立数据出境合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市场主体信用风险评价机制,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合规能力较强、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轻量化监管。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数据出境合规抽验、出境活动风险研判、安全事件发现通报机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安全监管闭环。
24.构建“综合+行业+属地”协同监管机制。数据安全监管部门发挥综合统筹作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出境数据情况的收集掌握,各自贸组团管理部门及属地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数据出境情况摸排,依据投诉举报、转办移交、数据监测等线索,开展数据违规出境行为监督执法。建立网信部门与执法司法机关间的数据出境违法违规线索双向移交与会商研判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和典型判例。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联动
建立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和安全管理专项工作机制,加大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力度,构建央地协同、市区联动、部门共治的工作体系。遴选研究咨询机构、技术服务机构、重点头部企业相关专家,成立运行专家组,为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与理论支撑。
(二)强化组织实施
立足企业需求紧迫程度和我市改革基础条件,以试点创新引领全面应用,压茬有序推进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举措。各部门、各区要加强政策协同,加大对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落得实”“用得好”。
(三)强化动态评估
建立政策跟踪问效与反馈机制,听取企业对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优化迭代我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政策举措,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