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智慧城市网>智慧基建网>资讯列表>国家信息中心参与编制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国家信息中心参与编制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2024年11月18日 13:59:38 人气: 8562 来源: 国家信息中心
  【智慧城市网 行业标准】11月11日,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中国联通智能城市研究院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指南》(T/ZGCSC 015-2024)团体标准由中关村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正式发布,并于11月12日起正式实施。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带领团队马潮江、徐清源、陈栩、蔡丹旦等成员参与了该标准的研究和制订。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技术创新呈现多点突破和群发性突破的态势。数据是在这一变革浪潮中催生的重要新型生产要素,而公共数据是其中规模最为庞大的数据类型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和建设数据基础制度,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明确要加强数据的汇聚共享,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授权运营,为更好发挥城市公共数据要素价值指明了方向,为促进城市公共数据合规安全高效流通作出了总体战略部署。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通过合法合规地引入专业机构来提升开发利用能力,实现专业化分工,激活公共数据资源、最大程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该标准规定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基本原则、数据范围、授权运营域、数据产品类型及计价方式、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授权运营流程、运营评价、优化调整等内容。该标准的发布旨在更好地为公共数据实施机构和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提供指导。
关键词: 公共数据,运营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afzhan@foxmail.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智慧城市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智慧城市网,https://www.af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推荐

更多